东巴文化

东巴教

来源:丽江古城景区时间:2024-12-13 12:49:35

      东巴教是纳西民族独立创立并传承的一种民族宗教。源于纳西先民原始的巫教信仰,纳西族的巫术信仰在历史长河中受流传于青藏高原的藏族钵教、藏传佛教的影响,元明以后,与汉传佛教、儒道文化有所接触,吸取了各教派的一些有用之处,形成了一种独具特色的民族宗教形式。
     东巴教是纳西族处于氏族和部落联盟时期在原始信仰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至明朝以前仍处于原始宗教形态,东巴教把各种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自然万物人格化,相信世界万物都在各自神灵的支配下,把自然物和自然力人格化,相信万物有灵,对自然神灵怀有深深的恐惧与崇敬心理。东巴教中有天神、地神、星神、风神、山神、水神、树神、石神、村寨神。东巴教还创制了一套古老的图画象形文字,用这套文字书写了数千卷宗教经典,并有30余种从事对神灵敬仰的仪式祭礼,如祭天、祭地、祭祀自然神、祭家神、祭畜神、祭谷神、祭祀生命神等。东巴教属多神崇拜宗教,有着1000多尊神灵;与之相应的有着1000多位鬼灵。明朝以前,东巴教的神系和鬼系中虽产生了较高地位的群神与群鬼,但还未能产生出一位能统率众神与众鬼的至高无上的神首及鬼首,这与当时纳西族的氏族部落社会生活是相适应的。
     东巴教没有固定的宗教场所,宗教活动一般在纳西民众家中、村寨内或村外的山岭水泉边进行;东巴教也没有专业的神职人员,“东巴”为东巴教中的祭司,“东巴”有“智者”和“能沟通神鬼”之意,但他却是普通民众,平时参加生产劳动,在一定的时间或村民相请时才从事宗教活动。明朝以前全体纳西民族深信东巴教,他的宗教活动与民族习俗完全融为一体,不可分离。当时的宗教活动便是民俗活动,全民参与,没有谁被排斥在外。
     元以前,纳西族地区“酋寨星列,不相统摄”(李京《云南志略》),当时的东巴教以自然形态在各纳西部落中存在,可发展极为缓慢。忽必烈进军云南,纳西首领麦良率部迎降,被任命为茶罕章管民官,随后又任命丽江路军民总管。麦良也趁机统一了纳西族各部。从此,纳西族地区直接归属于中央王朝管辖范围,而民族土司自治制度也由此形成雏型。至明朝,土司制度继续得到沿袭,明王朝十分看重木氏土司的战略地位及其拥有的军事实力,多次封官赏赐。木土司也借机扩大势力范围。纳西族在元、明两朝中逐步由部落散处过渡到封建领主社会,经济上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文化上也进一步密切了与多民族的往来,汉传佛教与儒道文化也在这一时期进入丽江地区。
     处于原始阶段的东巴教在这一时期有了长足的发展,东巴经籍逐步增多,祭祀礼仪由简单全为繁杂,为宗教服务的绘画与舞蹈技艺有了较高的造诣,东巴祭司们的主师“丁巴什罗”开始走向“教主”与拥有极高权威的“主神”地位,他离至高无上的神首仅一步之遥。玉龙山神“三多”成为民族守护神。在这一时期,东巴教已来到原始宗教与人为宗教的交界处,被学术界称之为“后原始宗教”。东巴教的发展与纳西族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是基本同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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